“----------“ - 虛綫 : 聯絡協調
“ ” - 實綫 : 緊密同工
1. 組織功能概略 :
A. 教牧導師:簡稱「團契導師」。傳道同工為教會所委任牧養團契之導師,亦代表團契向教會負責。主要培養團契靈性之操練、帶領新人組及價值觀組、牧養組長、培訓第三梯隊(儲備組長)、及帶領或監察其他牧養性小組,如弟兄組、姊妹組、敬拜小組…等。
B. 核心帶領小組(Leading core):簡稱「核心小組」。 團契導師、團務為當然成員,其他成員由導師邀請有心志之資深組長及組長參加。 小組負責製定並議決團契之大方向、總綱,及為職員會及組長會提供決策指引。
C. 組長會:由各固定組組長組成,定期舉行會議交流各組牧養狀況、討論有關團契牧養方面之決策,向團契及教會推薦事奉人員如團契組長及儲備組長、團契職員、教會執事候選人、神學生等。教會非常重視會友之牧養成長,組長為教會牧養機制的重要一環,其選任可參團契架構指引3.5.1-14。
D. 團契職員會:簡稱「職員會」。內設團務、財務、總務、文書等所需職員,成員由組長會及核心小組推薦,負責團契內務運作;並組職功能小組如兒童活動組、康體活動組、總務組、IT / AV組、敬拜小組等,為團契安排各項活動,使團契活動有程序、有效果地運作。
各職位主要功能如下 :
i) 團務–負責一切有關團契的行政事務
a) 會議事務 : 與各職員聯絡, 擬定職員會會議大綱, 擬定開會日期、地點、 時間等及通知各職員
b) 對外事務 : 代表團契對口
ii) 財務 - 與其他職員預算團契全年開支, 管理團契的一切支出、收入,定期報告財政情況
iii) 總務 - 負責團契一切需用物品、文具、 統籌場地管理及音響、 統籌編刊團契週會表等, 範圍甚廣, 不能盡錄 ……
iv) 文書 - 負責撰寫會議記錄,登記及編寫團友交誼名錄。
v) 兒童看顧 - 安排聚會時間中的兒童活動。
vi) 敬拜小組 - 帶領肢體學習在生活中可實踐的敬拜。
E. 牧養小組:由資深組長擔任組長教練,最理想不是現任組長,免致負擔過重。分擔導師對各組的關顧,與導師定期有「牧養小組」會議,瞭解各區狀況。 協助組長屬靈成長, 願意定時為組長代禱, 關顧組長身心靈健康, 栽培組長學徒,強化團契異象方向,帶領組長向同一目標前進。
2. 各崗位成員任期 :
任期為一般指引,各團契崗位成員若因特殊情況,團契可接納於任期中途退出。
休息期也為一般指引,各團友可因應個人情況而隨時再擔任適合崗位。
崗位 |
任期 |
休息期 |
委任 |
確認通過 |
核心小組成員 |
三年 |
三年 |
導師邀請;人數約為6至1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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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牧導師 |
組長 |
三年 |
三年 在任期二年後,可推薦及引導接任人一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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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師及核心小組提名 |
核心小組 |
團務 |
三年 |
三年 |
導師邀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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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小組 |
職員會成員 |
三年 |
三年 在任期一年後,可推薦及引導接任人一年 |
核心小組 或 組長會提名。成員可在核心小組內提名適合的接任人,但每年新加入成員不應多於舊成員半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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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長會 |
組長教練 |
三年 |
三年 |
導師邀請 |
核心小組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