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神中最重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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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我成長於一個基督教家庭,自小認識福音。深刻記得有一次看到耶穌釘十架的繪畫,心中很震撼,覺得耶穌本無罪,不必受刑罰而死;這種畏懼、不忍的心情令我總是逃避十架的章節,置身事外地把聖經當成故事來看。基於這種事不關己的心態,我未有投入教會生活,更試過崇拜時躲在圖書館,只參與小組。另外,我是討好型人格,因著被抛棄或取代的恐懼,我總會用他人喜歡的面向去待人接物,試圖討好人,以證明自己的價值。

直到中三時,我經歷社交困難,令我覺得自己是不值得被接納、被愛的人。但神藉著經文提醒我,祂就在我身邊陪伴著我。雖然我已忘記具體經文,但深刻記得祂親手安撫了我的傷痕,使我知道神賜下了平安給我,賜我勇氣面對紛爭。神的同在確實降臨,我看見了從祂而來的恩典。自此以後,我開始認真閲讀聖經,學著去信靠神,願意追隨、相信祂這位真實有大能的主。

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」(約3:16),這句經文耳熟能詳,但我細細咀嚼,才發現當中的奧妙及恩典。人有罪性,違反了神的心意而活(羅3:23),而罪導致人的結局是死亡(羅6:23),並且死後有審判(來9:27),本該與神永遠隔絕。但因著神的愛(羅5:8),他差派唯一的愛子背負我們的罪,使無罪的耶穌為我們的罪釘身十架,修補我們與祂的關係(羅7:25)。耶穌的寶血是神的挽回祭,顯明神的義(羅3:25)。人藉著耶穌基督與神和好,因著聖靈在基督耶穌裡面,從罪與死亡釋放我們(羅8:2)。蒙神恩典,因耶穌的救贖,我們白白稱義(羅3:24),更得著永生(約壹5:11-12)。

高中時我經歷了情緒低潮。感恩藉著這經驗,我更能感受神的愛。當時自我厭惡之感蓋過了生存的欲望,但神讓我知道何謂「無條件的愛」。我雖不配神的愛與耶穌的犧牲,但我知道祂已經拯救了我,全然、無條件地愛著最真實的我。即使我不討喜、也得罪了神,但祂仍願意把我視爲珍寶,永遠不會拋棄我。在導師、組員的陪伴下,我漸漸走出低谷,更回頭看這寶貴的恩典之路。

神尊貴榮耀卻仍捨身救我、愛我,我更覺得自己不配,決定要改過自新。我清楚神一直陪伴著我,更知道祂就是我人生的掌舵者;於是我認真親近神,希望從祂的話語中認識祂更多。雖仍會膽怯,但我會努力關心組員及其他弟兄姐妹,亦積極參與事奉,渴望為神作工。無論神想我到哪裏去,我都願意作祂的器皿,只爲活出榮神益人的生命,回報祂的愛與拯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