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,讓我們看看事實﹕
- 誰曾宣告自己可以赦人之罪,而又做得到?(參馬可福音2:5-12)
- 誰曾宣告自已會復活並能叫人復活,而又做到?(參約翰福音11:25;馬太福音16:21)
- 誰曾宣告自己是天堂之主,天國之王?是神?又能證明出來?(參約翰福音18:33-37;啟示錄21:1-5)
- 誰曾宣告自己是審判官?(參馬太福音25:31-32)
- 你父親說除了他以外,不可稱其他任何人為父親,這是否太獨斷?
- 穆罕默德、釋迦牟尼、孔子、老子、關羽等從來沒有稱自己是神,為何我們要將此號加於他們身上?
- 基督教的信徒對其他宗教的信徒之態度:愛他們,關心他們,承認他們的貢獻,欣賞他們的敬虔;但鼓勵他們認識創造宇宙萬物,又為人贖罪,救人出死入生的主。(參使徒行傳17:22-31)
- 聖經對救贖者方面曾說甚麼?使徒行傳4:12說從來無其他人說過他可救我們,又以實際行動證明自己所說是真的。